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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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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2-15 17:13

一、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口头遗嘱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危急情况: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先前的口头遗嘱无效。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人的能力:遗嘱人必须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即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受到欺骗或误导下的产物。


遗嘱内容合法: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形式要件:虽然口头遗嘱在形式上不需要书面,但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当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再次确认遗嘱内容,以确保其有效性。


满足上述条件的口头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然而,由于口头遗嘱容易受到质疑,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更加安全的遗嘱形式,如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法院怎样认定遗嘱有效


具体来说包括下面五部分:(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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