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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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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2-18 2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抚养费的,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起诉人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夫妻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的方式:抚养费标准一般根据月总收入、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予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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