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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是否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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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2 16:24

离婚后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的情况如下:


(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二)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具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这个区间范围内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支付比例可以适当予以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也可相应地提高或降低。


抚养费应该以定期方式进行支付,有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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