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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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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31 20:06

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来说,离婚协议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清偿;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等等,协议书最后还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以及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离婚协议补办有效期限多久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补办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构会留存离婚协议书,补办离婚协议书可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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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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