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网
咨询热线:136 3235 5031

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财产处分给非法定继承人的,受遗赠人在遗嘱上签字的,视为同意接受遗赠

 二维码 53
发表时间:2020-08-01 00:15作者:皓哲律师团队

广州婚姻家事律师

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财产处分给非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上签字,视为同意接受遗赠吗?


基本案情                

门某某与孙某某系夫妻,两人结婚后未生育子女。

2019年3月,门某某因病去世,孙某某独自一人生活不便,遂聘请保姆赵某某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

2019年10月,孙某某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孙某某去世后,孙某某的同胞弟弟孙小某要求继承孙某某遗产。但保姆赵某某拿出孙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一份,其中记载孙某某将个人所得财产全部留给赵某某,遗嘱上有两名见证人及赵某某的签字。

双方就孙某某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本案中的争议焦点是涉案遗嘱是否有效,赵某某是否有权继承孙某某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案中被继承人孙某某与已经去世的配偶生前未生育子女,双方父母均已经去世,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告孙小某系孙某某的同胞兄弟,在不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有权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孙某某的遗产。但是被告赵某某向法院提交孙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该遗嘱内容虽系电脑打印完成,但是该遗嘱上有孙某某的亲笔签名以及两名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原告孙小某虽主张该遗嘱不真实,但是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法院认定该遗嘱被继承人孙某某真实的意思表示,涉案遗嘱成立有效。由于遗嘱中将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根据《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涉案遗嘱上有受遗赠人赵某某的签名,应当认定为赵某某知晓遗嘱事宜并确认接受遗赠。

因此,法院认定,本案中被告赵某某有权继承孙某某遗产。


律师分析

本案中需要注意的是,在遗嘱效力的认定上,尽管我国现行《继承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打印遗嘱”这一遗嘱形式,但是从遗嘱的本质上,遗嘱是当事人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思表示,遗嘱效力的核心在于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因此,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诸多遗嘱形式,只是体现当事人意思表示方式不同,本质上并无差异。

因此,订立遗嘱形式多元,但只要查明涉案遗嘱能够体现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应当认定遗嘱有效。并且我国《民法典》中亦明确规定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将其纳入法定遗嘱形式之中,减少实践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认定纷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婚姻家事网内页设计图_meitu_1.jpg

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网
会员登录
登录
其他账号登录:
回到顶部